卜宇代表:
您提出的“现代化进程中的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关心关注。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从卫生健康(老龄)工作职能出发,在加强生育支持、统筹老龄工作、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等方面采取了很多有力措施。
一、加强生育支持政策举措
(一)依法实施三孩政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方面,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关键条款。2021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标志着三孩生育政策在我省全面依法落地实施。
(二)制定优化生育政策措施。2022年,省委出台了《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方案从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等六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切实可行的生育支持优惠政策,为我省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组织实施好三孩政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提供了制度遵循。
(三)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发展托育服务,我省连续三年将“新增普惠托育机构80家(100家)”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20—2021年两年间新增普惠托育机构187家,九成县区拥有1家以上普惠托育机构。配合省发改委开展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支持各地新改扩建普惠托育机构项目38个。目前全省在国家托育机构备案系统注册的托育机构超过2900家,完成备案的900多家,居全国前列,有托位22.1万个,千人口托位数达2.6万个
(四)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规定:“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我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健全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标准每月提高100元。2021年全省奖励扶助对象2287152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172278人。
二、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一)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2021年,组织我省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全省54个城乡社区被评为首批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二)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连续两年将“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普及培训”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每年计划培训50万人次。2021年,全省共免费培训老年人58.94万人次。举办江苏省第一届“老年达人”运用智能技术大赛,发布“九九智慧学堂”学习小程序,进一步促进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普及培训成果转化。
(三)实施老年精神关爱项目。2016年至今,实施了老年文化、体育、教育、健康等老年精神关爱项目102个,为全省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免费的、优质的精神关爱资源,参与其中受益的老年人达数十万。其中,江苏省老年春节联欢会已连续举办十届,每年各地1000多支老年艺术团队、30000多名老人积极参与海选和汇演;江苏省老年大学合唱节、江苏省老年书画摄影展、江苏省老年太极健身推广展演等活动连续举办2年,正逐渐形成品牌效应;老年教育进社区、老年法律服务、老年健康科普行动、老龄全媒体新闻行动等项目切实为老年人提供了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服务。
(四)营造敬老爱老氛围。扎实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第一届至第三届,全省142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敬老文明号”,246家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敬老文明号”,215人被表彰为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敬老月”活动,2016年以来,共投入8.15亿元,举办敬老助老活动15500场,慰问老年人780.19万人,敬老爱老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发挥老龄办统筹协调作用
老龄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老龄办作为老龄委的办事机构,发挥着牵头制定老龄法规政策,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作用。2020年,牵头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江苏省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2021年,提出《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由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实施,牵头制定《江苏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每年组织召开省老龄委全体会议,39个成员单位参会,总结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情况,部署老龄工作重点任务,审议老龄工作重要政策决策。
在以上的工作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从自身工作职责出发,加大重视程度,落实工作举措,坚持不懈解决好人口老龄化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牵头起草江苏省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将报省委省政府出台。
二是坚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目标不动摇。对三孩生育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
三是加强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切实组织好我省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十四五”时期,全省将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200个;开展好第四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广泛发动各行各业积极参与创建,营造敬老文明的社会风尚;持续做实老年精神关爱项目,每年推出一批创新性强、老年人反映良好的文体艺术活动,做优江苏省老年春节联欢会、老年大学合唱节、老年书画摄影展、老年太极健身推广展演等老品牌,推动各地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老年精神关爱项目;做好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专项普及培训,这项工作纳入了今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省将培训老年人50万人次;办好“敬老月”“老年节”各项敬老爱老活动,做好老龄宣传工作,发布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白皮书”,开展老龄健康全媒体行动。
四是继续发挥老龄办统筹协调作用,筹备召开全省老龄工作大会,进一步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三项职能,推动全省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