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1-00289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1-07-23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提案建议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0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23 09:44:31 浏览次数:

陈吉祥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医闹行为纳入征信系统的建议”提案收悉,结合省司法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强化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对于增强公民诚信意识,提升社会整体文明建设水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部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医院平安稳定,全省医院治安刑事案件总量连续3年下降,没有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伤医杀医案件。省公安厅积极指导医院建立健全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020年共组织全省医院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2600余次。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等案件,坚持重拳打击、快侦快破,并及时协调检、法机关,对犯罪分子依法快诉快判、从严从重惩处,同时对典型案例在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进行报道,起到了较好效果。省发展改革委加大对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支持,出台《江苏省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推动省卫生健康委等20部门开展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创建。推动卫生健康行业探索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信用监管机制。目前,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现已归集卫生健康行业信用信息6.4万条,红名单信息960条,失信信息2392条,为开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提供了支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20年3月13日出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明确“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限制对实施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者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会同省信用办率先在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联合出台《江苏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具体管理要求和分类分级标准;联合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局、中医药局等八部门开展严厉打击线上和线下号贩子、“黑救护”、“黑医院”、“黑诊所”以及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部分医院强化入口管理,配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器、液态危险化学品探测仪等设备,有序开展医院安检工作,严防危险人员携带管制刀具等禁限物品进入医院,年内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开展安检工作;全省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机关及时排查化解医患矛盾纠纷,严惩“医闹”“伤医”的不法行为,联合下发《关于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医院内部安保工作,将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列入“黑名单”库,实施联合惩戒。2020年,全省共从严查处暴力伤害医务人员违法犯罪分子46名。同时,将故意扰乱医疗秩序、暴力伤害医务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或者被判有期徒刑的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及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共同维护医疗机构日常良好诊疗环境和医务人员生命安全。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贯彻落实《江苏省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苏信用发〔2020〕3号),积极构建医疗卫生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全面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减少伤医案件发生,落实好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惩戒的各项举措,营造良好的诚信医疗秩序和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已进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条例》明确要求加强对重点职业人群、重点领域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管理。省卫生健康委将加大部门联合惩戒力度,对经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认定的故意伤医、医闹等人员将及时报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部门间的联合监管网络,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格局。二是继续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加强与省信用办、省公安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有序推进落实《关于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适时公开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营造严惩医闹、伤医非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保护医护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大力推进平安医院和平安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全力维护我省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进一步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实行对重点伤医、医闹人员的联防联控,对久治不愈、精神偏执等人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特别是对扬言伤医杀医的,会同相关部门综合采取防范、化解措施,严防矛盾激化发生现实危害。多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涉医警情先期处置工作指引》,指导医疗机构切实提升应对处置涉医警情能力水平。

感谢你们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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