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1-00204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1-07-20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提案建议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20 16:11:18 浏览次数:

陆丽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社会办医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我们一直高度重视社会办医工作,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社会办医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持续释放,我省医疗机构已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医形式多样化的发展态势,社会办医疗机构数、床位数、诊疗量占比持续提高,已成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止2020年底,全省各类医疗机构总数34998个,其中非公立医疗机构14627个,占41.79%;医院总数1996家,其中非公立医院1545家,占77.4%;医院床位总数421681张,其中非公立医院床位数166275张,占39.43%;医院总诊疗人次24044.55万,其中非公立医院5922.16万,占24.63%。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民政等多部门的联动,以省政府名义或多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2000年以来陆续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鼓励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办医,全省民办医疗机构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20年,会同省发改委等10部门印发《江苏省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发我省社会办医疗机构活力,努力为社会资本办医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拓宽社会办医空间。通过完善规划为社会资本办医留出更大空间,在制定《“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8-2020年)》《江苏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江苏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以及儿童等专项规划中,均将社会办医发展纳入其中,明确新增医疗机构主要通过吸引社会资本举办。在2020年印发的《江苏省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

三是履行部门职责,服务社会办医。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只要是省级层面可以研究解决的,我们均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如非公立医院机构申请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许可,凡由国家负责批准配置的大型医疗设备申请,我委及时上报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凡由省、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配置许可的大型医疗设备,加强统筹调剂,努力解决社会办医院的困难。起草《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在职称评审、人才评定、科研课题申报、重点专(学)科申报及医院评审等方面,我省都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给予积极支持,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支持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降低社会办医用地成本。2017-2020年,陆续印发江苏省二、三级老年病医院和脑科医院,二级消化病和肾病医院基本标准,为社会办医举办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提供指导。

四是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手续。2018年,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推行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两证合一”,有效简化审批程序,减少社会办医制度性成本。相继取消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证明事项;下放了非部、省属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与校验、医疗机构戒毒脱瘾审批、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等行政许可事项。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戒毒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医师资格准入下放至自由贸易区。2019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围绕社会反映强烈、跨部门审批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数十条优化措施,明确跨部门工作衔接事项和各审批环节时限,推进“不见面审批”。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建立综合协调监管机制,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全行业医疗监督执法、医疗质量监管、药械不良反应监测预警范围,接入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统一监管、实时预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医疗机构校验和监督检查。2020年11月,印发《江苏省“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促进民营医院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为更好地推动社会办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社会办医空间。将促进社会办医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时,充分考虑社会办医需要。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制定社会办医投资指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儿童、妇产、精神、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医疗机构。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统筹协调医疗卫生设施的空间需求,落实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在详细规划中落实医疗卫生设施的用地;在规划实施管理中,执行社会办医的相关土地政策,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保障医疗卫生设施按规划落地。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2021年起,在省内各地区科学布局、错位发展一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先导区,努力在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应用领域快速形成一批江苏信创产品、解决方案和首购首用的试点示范应用成果,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提供坚实产业保障。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三是加强综合监管。继续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指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医疗安全管理、院感管理、后勤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专业队伍建设,严格依法执业,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医疗美容专项整治等活动,推进医疗卫生“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推动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全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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