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结合省委编办、省教育厅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省公共卫生体系带来了严峻挑战。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以赴抗击疫情,自2020年1月22日确诊首例新冠肺炎病例,用28天时间实现本地确诊病例“零新增”,再用25天时间实现本地确诊病例全部治愈“清零”,在全国确诊病例200人以上的省区市中,唯一保持患者“零病亡”,为全省经济社会秩序迅速恢复正常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面对重大疫情,我省在防控体系、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亟需补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在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狠抓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20年4月底,我委制定形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方案(2020-2025年)和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方案(2020-2025年)。5月中旬起,会同省发改委、医保局、粮食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组织起草《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意见》,2021年1月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能够有力应对各种已知未知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关键时刻能够有力支持国家应急需要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总要求,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党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等4个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同时,加强规划引领,把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纳入“十四五”规划重要内容,在《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并将“疾控机构基础建设和实验室提档升级工程”和“传染病院改扩建和医疗机构重大疫情处置能力提升工程”作为“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的专项工程。认真编制《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等“十四五”专项规划,加强统筹衔接,把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专项规划中。二是大力推进疾病防控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近9亿元,支持省人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等3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和金湖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发热门诊楼等16家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争取专项建设债券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公共卫生设施补短板项目,2020年先后申报获批卫生领域专项债券项目126个。全省疾控机构基本建设达标率提高到83%,南京第二医院(省传染病医院)扩建一期工程将于今年6月主体结构封顶。重新明确三个批次46家定点医院,指导各地加强定点医院“三区两通道”改造,可腾空救治床位增加到26358张,ICU床位增加到1456张。组织编印《公共卫生事件下体育馆应急改造为临时医疗中心设计指南》,为大型建筑应急转换提供技术支撑。快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522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建成2个国家级、1个省级公共检测实验室和23个省内城市检测基地,日最大检测量154万份。持续增强监测预警能力,518所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达标率从27.1%提高到96.3%,建成示范发热门诊47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设置发热门诊155个、发热诊室188个,提高基层“四早”能力。推进全省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组建突发疫情处置常备工作组3个、核酸检测和流调溯源工作专班,组建3.6万人组成的流调、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心理援助队。三是加强疾控机构编制配备和职能设置。省委编办制定印发《江苏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7〕26号),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各级疾控机构的基本职能、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按照全省常住人口(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准)万分之1.75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其中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分别按照常住人口0.11/万、0.45/万、1.19/万的比例核定。制发《关于补齐短板按标准做好市县疾控机构编制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将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创新精简收回的事业编制重点用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对全省疾控机构人员编制配备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编制按标准保障到位。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全省各级疾控机构较新冠肺炎疫情前核增编制4847名(省级100名、市县4747名),其中南通市核增681名,增幅达58%;盐城市核增363名,占调整前编制数的44.4%;徐州市积极构建市县镇社区四级联防联控网络体系,按市县1:1比例向县级下沉人员编制602名;扬州市重新制定了疾控中心“三定”规定等。除个别市(县)外,已全部按标准配齐疾控机构的编制。5月13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正式挂牌成立后,省委编办积极研究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进一步理顺疾控行政机构与事业机构之间的关系,优化疾控机构职能,建立职责明确、能级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的疾控机构体系;探索创新医防协同,在公立医院核定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四是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制定出台《江苏省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办法》,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重点围绕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生产、调运、预警处置等方面,提出了5项重点任务和26条具体举措。积极推动省政府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组织实施。储备33个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3个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1.04亿元,带动总投资13.34亿元,进一步夯实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基础。组建省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组,统筹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口罩、防护服等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国家调拨、省支援湖北医疗队、全省医疗机构、省内紧缺地区和省涉外疫情联防联控、援外出口医疗物资保障。截至目前,省医疗物资保障组累计采购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5356万只(件、套)、价值3.38亿元;累计调拨各类物资5196万只(件、套),其中医用防护口罩(N95)122万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医用外科口罩4752万只、医用防护服87.4万套。五是加强全科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人才培养。推动东南大学、南京医科大学等6所本科院校设置预防医学专业,南京医科大学的预防医学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南通大学、徐州医科大学的预防医学专业入选江苏省一流专业、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重点推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持续由南京医科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南通大学等本科院校和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承担定向培养任务,招收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麻醉学五年制本科医学生,以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针灸推拿三年制专科医学生。积极推动建立科学的全科医学培养体系,规范全科医生培养模式,构建以“5+3”为主体、“3+2”为补充,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在“5+3”主体部分,支持南京医科大学率先在全省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向接轨工作,试点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探索建立“5+3+X”的医学生培养新模式。在“3+2”补充部分,支持江苏医药职业学院、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开展临床医学专科教育,该专业学生毕业后接受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人才支撑。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旧繁重艰巨。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意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狠抓目标任务落实,推动我省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一是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体系。加快制定《江苏省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江苏省传染病防治条例》等法规,健全疫情防控执法机制。二是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做优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强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推动二级以上医院成立公共卫生科;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推动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全面落实家庭医生团队防控责任。三是改革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重大疫情救治网络,加强省传染病医院建设,推动设区市传染病医院全面达到三级标准,各县(市、涉农区)在县级医院建设传染病区。优化中医药应急救治网络,建强重症危重症救治体系,完善急救转运和采供血服务体系。四是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实施重大疫情等情况医疗救治费用综合保障,确保先救治、后收费。健全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发生重大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经国家授权及时将符合要求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保经办机构可预付部分医保基金,及时调整相关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五是健全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编制好《江苏省“十四五”物资储备发展规划》,推进科学规划布局。加快推进“1+13+40+N”(即1个省级、13个市级、40个县级和N个区(乡、镇)储备库)物资储备仓储设施体系建设,构建省市县三级物资储备仓储网络。推动省医疗物资保障仓库项目申报,积极申请中央财政补贴和省级配套资金,保障省级医疗物资储备基本需求。完善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等多元储备形式,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采购征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临时征用和补偿奖励机制。推进建设物资保障云平台,实现卫生防治、生产供应、物资储备、交通物流等领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二、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一是建设智慧健康系统。完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加强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扩大监测哨点范围。健全病原体检测监测网络,加强健康危害因素综合监测。加快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强化部门信息互通和共享,逐步实现实时监测分析。二是建设高标准实验室。健全省市县三级医学实验室网络,支持省疾控中心建设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提升市级疾控机构实验室快速检测能力,实施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提升工程,增强二级以上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三是建设高质量临床专科。着力提高传染病医院专科技术水平,加强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呼吸、重症等专科建设。四是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公共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公共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高校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强重大疫情救治人才队伍建设,在传染、呼吸、重症、检验等领域,打造一批领军人才。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选优配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员,持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五是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网络。加大对公共卫生和生物安全科研支持力度,支持开展重大传染病病原体溯源和流行规律等重点领域研究。积极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提升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水平,创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区域分中心。
三、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一是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二是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完善省市县分级管理、逐级响应、上下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跨区域、跨行业及军地联合的应急联动机制。应急状态下,在重点场所启动联合监测机制。三是完善群防群控机制。强化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协同开展“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立体防控。四是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机制,搭建学科和科研、技术培训、检验检测、信息共享等协作平台。五是完善平战结合机制。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征用机制。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救治分级响应、梯次启用、资源调集机制。
四、切实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一是支持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年内安排1.5亿元,对南京市第二医院(江苏省传染病医院)改扩建给予支持,提升其全省重大传染病诊疗救治中心的服务能力。二是支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年内安排9000万元,对包括疾控中心、院前急救体系在内的市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给予扶持。三是支持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以省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采供平台为基础,建立省级医疗物资储备机制。目前,省财政共安排2000万元周转金,支持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四是加强资金统筹。统筹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省创新能力建设等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围绕包括医疗卫生领域在内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重大科技示范、重大科技平台与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卡脖子”和“短板”关键节点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感谢您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问题的关心关注!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