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
经研究,现对叶岚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AED配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落实制度落实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AED的合理配置和推广使用,是一个地区文明和公共卫生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倡导的重要民生工程。2015年,我委紧紧围绕“健康江苏”目标,将公众自救互救素养作为健康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率先在全国提出并启动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明确了包括在公共场所设置AED机在内的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2016年3月10日,我委联合省应急办、省政务办、省红十字会举行省市政务服务中心AED投放仪式,接受捐赠的30台AED机首度在公共场所投放;2017年9月9日,在南京举行江苏省公共场所AED设置及捐赠投放仪式,100台企业捐赠的AED投放至全省各市公共场所,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宣传普及效应,并开始为社会所接受。截至目前,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推进引导投放公共场所的AED机近千台,培训使用人员约1.8万人次。公众可通过腾讯、百度地图搜索“AED”,或者在微信、QQ的“城市服务”里快速查找附近设置的AED。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全面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引导AED设置和使用,努力促使这项“惠民工程”和“救命工程”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推动尽快立法完善。目前,针对公共场所安装AED,虽然一些城市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但都是建议性的要求,没有强制性措施。我委将会同省红十字会等部门积极推动立法机构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现行法律,商讨研究和制定AED应用的法律责任问题,规定在紧急情况下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证书的志愿者(非医务工作者)急救时使用AED的合法和受保护性,明确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急救出现意外导致患者情况恶化甚至死亡的,救护者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在推广实施上拓宽渠道。通过政府财政投入、接受社会捐赠、企事业单位自行购买、商业运作等多种渠道解决配置AED的经费问题,并与生产企业和安置单位明确责任,保证AED日常维护和正常运转。探索利用各高校和职业类学校学生集中、接受能力强的优势,开设生命救护理论与实践课程,普及AED培训使用。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力推广AED,并对使用AED施救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消除误解和害怕担责心态。
三是在宣传推动上加大力度。综合运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不同类型媒体资源,以公益广告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向大众普及AED的正确使用和公共场所突发事件急救基本知识。积极推动将AED的使用培训纳入急救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AED科学使用和心肺复苏的普及性培训,各地急救中心、红十字会和社会急救培训机构,共同承担AED配置所在场所相关人员的急救培训与发证工作。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