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园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护理院建设为抓手,系统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问题的建议》收悉,结合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护理院建设列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
护理院是为老年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和临终关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是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新建护理院,稳妥推进闲置床位较多的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多措并举推动护理院快速发展。今年,省委将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新增医养结合机构50家以上),省政府将推进护理院建设和老年医学科建设分别列入2019年(新增护理院20家以上)和2020年(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护理院246家、医养结合机构650家,护理院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省政府将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加快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对护理院新建改建的护理型养老床位按一定标准发放建设和运营补贴。2019年底全省共建成护理型床位26.69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到61.1%。加强示范建设,由点及面推广成功经验。我省医养结合12个案例入选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名单,总数居全国第三,其中南通市北护理院和北阁护理院入选典型经验名单。省级将泰兴市乡镇卫生院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列为医改典型经验在全省面上推广。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护理院建设,将护理院作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重点加以推进,明确到2022年,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护理院,并认真做好将护理院建设指标列为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同时,指导各地出台更大力度支持措施,支持护理院发展,并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土地等优惠政策。对在民政部门完成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的护理院,按规定落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二、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都作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战略部署。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我省苏州、南通两市列为国家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2017年我省将徐州市列为省级试点城市,2018年将无锡、常州、扬州三市纳入省级试点范围,2019年3月泰州市开展试点,目前全省共有7个设区市出台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形成了苏南、苏中、苏北不同区域同步试点的局面。2019年4月,国家医保局对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不得自行开展试点。2020年5月,国家医保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扩大试点范围主要针对尚未试点省份。同时,《意见》明确,已开展试点省份不再新增试点城市。
目前,我省各试点城市分别出台的政策制度,主要有四个方面特点:在覆盖范围上,将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在筹资机制上,建立了政府补助、医保统筹基金划转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其中,个人缴费一般控制在筹资总水平的30%左右;在保障待遇上,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待遇水平,按床日定额付费;在服务机构上,将医疗护理机构、养老护理机构、居家护理等纳入其中。从近年来各地试点实效看,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需求初步得到保障,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经济、事务负担得以减轻,试点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2019年,全省(7个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2312.09万人, 6.3万人享受待遇。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抓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要求,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注重统筹规划,做好政策指引,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我省医养融合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制定实施医养结合人才培养计划”的建议
医养结合人才队伍是老年人照护工作的主要提供者,是实现医养结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保障。近年来,我省大力培养医养结合人才队伍,有效推动医养结合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一是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等作为紧缺专业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发放就业和培训补贴等形式,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就业。把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层医护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全省每年培训基层医护人员6000余人。二是实施卫生专业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对在医养结合机构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社区卫生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该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目前我省对社区卫生专业职称评审已出台相关倾斜政策,专门设立社区卫生评审委员会,对基层卫生人才进行单独分类评价;基层卫生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对论文不做硬性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可提前一年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相关专业考试。三是积极引导和整合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资源,培养养老服务类专业人才。全省共有8所院校开设老年管理与服务等相关专业,年培养毕业生超过2000人。推行社会化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将省级财政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范围从包括养老护理员在内的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扩大至高级工,“十三五”期间共培训养老护理员12万人次。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和培训,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对接相关高校和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及课程或开展订单式培养人才。完善激励机制,改善职业待遇,鼓励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执业,确保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与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医养结合事业。加强人员培训,在3年内培训培养13万名养老护理员、1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并将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轮训一遍。推进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制度,进一步完善职业评价机制和激励制度,引导医养结合服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