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国忠代表:
您提出关于建立慢性伤口分级防治网络体系,降低慢性伤口发病率,提高慢性伤口诊疗质量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言,随着社会人口结构的老龄化,慢性伤口呈现高发态势,治疗花费逐年增加,而罹患人群大多为失独、失孤、失智、失能的老人,带来很大的社会问题。慢性伤口的防治也是近20年新兴诊疗护理的方向。近年来我委在慢性伤口造口失禁护理专业进行推广应用,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培训慢性伤口护理的专业人才。从2004年起,我委委托省护理学会举办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包括造口伤口专业。2006年省护理学会联合南京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创办了南京国际造口师学校,具有国际造口治疗师协会(WCET)授权的办学资质,截至目前全省共培养国际造口师(专业范围包括造口、伤口、失禁) 182人。2012年,省护理学会联合欧洲伤口联盟开办了优玛(EWMA)金陵伤口学校,开展为期5周的伤口护理专项技能培训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共计培训护士186人。此外,南通、镇江、宿迁、连云港、扬州、淮安、无锡等市也陆续开设了市级伤口造口失禁专科护士培训,目前共培训护士222人。
二是开设伤口护理门诊。全省约85%的二级以上医院均开设了由造口治疗师主导的伤口专科护理门诊。其中,慢性伤口年门诊量大于10000人次的占比27.45%,5000-10000人次的占比15.69%,1000-5000人次的占比31.37%,1000人次以下的占比25.49%。
三是推动伤口护理技术向基层下沉。一些三级医院通过医联体的形式帮助下级医院建设伤口专科护理门诊,建立双向转诊、专科护士定期下基层坐诊以及专科护士会诊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开展基层慢性伤口护理特色技术科室孵化,如南京玄武医院通过三级医院帮助建立慢性伤口护理门诊及病房,上级医院造口治疗师轮流赴孵化医院当班,协助并指导其开展慢性伤口的防治与护理,实行患者双向转诊,目前运行半年状态良好。各地均积极举办伤口护理继续教育学习班,定期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慢性伤口防治巡讲,面向基层医务人员(包括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护理院)普及慢性伤口护理知识。
四是医疗保障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1月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6号),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重点推行住院、门诊大病按病种付费,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全省每个设区市2019年按病种付费的数量达180种以上。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病种付费数不少于200种,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就建立慢性伤口分级防治网络体系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构建慢性伤口分级诊疗网络平台。将慢性伤口分级诊疗纳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内建立不同级别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慢性伤口分级防治分工协作和联动机制。三级医院主要承担促进优质诊疗护理资源下沉,通过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城乡对口支援等形式,加大对下级医院技术帮扶力度,带动其慢性伤口服务能力提升;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拓展医疗业务范围,开展慢性伤口医疗护理服务,逐步形成慢性伤口治疗“医、养、护”一站式,“防、治、康”一体化的新局面。
二是制定慢性伤口防治指南。委托省医学会、省护理学会组织专家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制定慢性伤口防治相关指南,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慢性伤口防治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向各级医疗机构推广执行。
三是提升慢性伤口防治能力和水平。利用已有的慢性伤口诊疗、防治资源和人才队伍,利用大医院伤口防治技术优势及科研平台,通过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城乡对口支援等形式,进一步推动慢性伤口诊疗、防治技术向基层下沉,促进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间的技术和服务交流。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加入全国慢性伤口防治联盟,支持有条件的三级医院牵头建立慢性伤口流行病学、病理生理学及临床应用相结合的区域性研究平台,不断提升我省慢性伤口防治水平。
四是加强医保政策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慢性伤口患者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与总额控制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低于年度总额控制指标、完成规定服务量和达到考核要求的,结余部分由医疗机构留用。对超总额控制指标的医疗机构合理增加的工作量,可根据考核情况按协议约定给予补偿,保证医疗机构正常运行,杜绝定点医疗机构拒收病人或通过分解住院病人收治病人,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得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最后,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