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18年第二批三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结果的通知(苏卫妇幼〔2019〕7号)
发布日期:2019-02-11 1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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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计生)委:
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江苏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和《江苏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7月-8月,我委组织开展了2018年三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经审议公示,确认江苏省妇幼保健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 2 家三级妇幼保健院甲等评审结论为格。新确定妇幼保健院的等次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请合格的2家妇幼保健院于文件下发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后到我委妇幼处领取《江苏省妇幼保健院等级证书》。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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