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增加执业地点等事项的批复(苏中医医政〔2019〕17号)
发布日期:2019-12-23 14:42:43 浏览次数:

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增加执业地点等事项的请示》(苏中西医〔2019〕1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在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合班村122号增设执业地点,并新增职业病科诊疗科目。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建设,建设完成后及时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手续。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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