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延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医生身心健康,共创健康江苏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健全,人民群众对生命健康更加关注,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加。虽然江苏省的千人口医师数略高于全国平均值,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仍有较大差距,城市大医院及儿童、妇产等专科医院医生仍然面临诊疗数量不断增加,工作负担不断加重的问题。针对您提出的医生工作负担重、压力大的问题,我委将积极按照部门职责,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更好的改善医师执业环境,减轻医师执业负担。
一是加大医师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扩增医生资源总量。为减轻医师工作负担,我省出台卫生紧缺人才倾斜政策,对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等专业医师加大招聘力度,采用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引进医师充实到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为全省各医疗卫生单位注入新的“血液”,不断壮大卫生队伍,缓解“就医难”现象。
二是积极协调推进编制备案管理。2015年,我委联合省编办、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制定《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不同等级医院的编制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探索通过编制备案管理的方式解决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紧缺问题。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调编制管理主管部门,推进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工作,细化备案管理政策措施,解决医师紧缺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问题。
三是积极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近年来,各地各医院都能认识到建立分级分工、公平可及、规范有序的就医新秩序的重要性,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7年,全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近60%;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比例超过50%;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例)约18.5万余人次,同比增长13.3%;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二、三级医院转诊的人数(例)达143.3万人,同比增长4.1%,增长幅度明显下降。县域内就诊率接近90%。全省各市、县均已推开医联体建设,截至2018年3月底,有各种模式和性质的医联体约325个,其中城市区域性医疗卫生保健集团112个,农村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医疗集团153个,专科联盟60个,全部三级公立医院均参与医联体建设。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以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指导思想,运用医保、价格的杠杆和调节作用,积极探索区域纵向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城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不断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和效益,改变大医院“人满为患”和基层医疗机构“门可罗雀”的现象,减轻大医院医师工作压力。
四是强化医疗卫生工作的宣传。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医务人员的正面形象以及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使社会各界能正确客观认识疾病及疾病转归,公平公正地对待医务人员,营造尊重医师、爱护医师的良好社会氛围。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18年起,将每年8月19日设立为“中国医师节”,明确具体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中国医师节”的各项活动,激励广大卫生与健康工作者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同时开展医师工作量的课题研究,指导医疗机构合理安排医师工作量,委托省医师协会成立医师维权委员会,更加关注医师的身心健康,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轮班值班、带薪休假、定期健康体检、体育锻炼和心理健康关怀等相关政策,保护医师身心健康权利。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实施。
五是积极协调人社等部门,提高医师薪酬待遇和健康体检相关政策。2016年,我委联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高了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水平。其中,设区市所属城市公立医院的调控显范围原则上可按当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0%-190%掌握;县属公立医院原则上可按当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0%-180%掌握。对个别高层次医疗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且经费保障能力较强的,可在适当提高调控线范围。考虑到医务人员加班等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劳动,可再按当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10%-15%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与人社、财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完善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医疗机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优绩优酬,充分考虑各岗位工作特点,合理提高医师工资水平。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卫生健康事业!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