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18-00141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18-07-11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提案建议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8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7-11 14:59:56 浏览次数:

朱爱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儿科医师短缺现象日益严峻亟待解决”的提案收悉,结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儿科医师队伍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省注重加强儿科医师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儿科人才培养、完善薪酬待遇、加大财政投入等综合措施,努力扩充儿科医师队伍,提高儿科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促进儿童医疗服务机构发展。2015年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落实对儿童医院等的投入倾斜政策。全省各级财政逐年加大对包括儿童医院、医院儿科在内的公立医院投入。据财政决算统计,2013—2017年,全省各级财政公立医院投入分别达到49亿元、52.7亿元、85亿元、102亿元、112.4亿元,五年增长了129%,有力保障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全国医疗机构管理系统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11家儿童专科医院,较2010年增加2家,其中三级儿童医院5家;儿童医院床位数5564张,全省医疗机构儿科总床位数24437张,占全省医院总床位数的5.2%。

二是加快儿科医师队伍建设。2015年开始,我省开展儿科等短线专业医师资格考试加试试点工作,提高儿科专业考生通过率,2015至2017年,共有172人通过儿科加试取得医师资格。为解决儿童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缺编问题,2015年,我委联合省编办、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研究制定《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儿童医院等不同等级医院的编制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探索通过编制备案管理的方式解决儿童医院等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紧缺问题。根据全国医师注册管理系统的数据显示,2017年度全省共8325名儿科专业医师,较“十二五”末增加663人,每千名14岁以下儿童儿科医师数为0.77人(根据省政府公布的人口结构数据估算),已超过国家“十三五”目标(0.69人)。

三是加强儿科医学人才培养。2018年,南通大学的儿科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的中医儿科学等五年制本科专业经教育部审批通过,以上新设专业将从今年开始招生。目前全省有4所高校培养儿科专科医学人才,儿科学本科以上在校生为1377人。

四是保障儿科医务人员待遇。2016年,我委联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高了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水平。其中,设区市所属城市公立医院的调控显范围原则上可按当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0%-190%掌握;县属公立医院原则上可按当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0%-180%掌握。对个别高层次医疗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且经费保障能力较强的,可在适当提高调控线范围。考虑到医务人员加班等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劳动,可再按当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10%-15%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同时,明确要求公立医院着力搞活内部分配。在具体分配绩效工资时,要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风险度高和贡献闪出的医务人员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要求公立医院统筹好专职从事儿科等医疗服务医生的工资收入水平,保障儿科医生获得合理待遇。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努力提高儿科岗位吸引力,扩大儿科医师队伍。

一是高度重视儿科、儿保学科发展。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健康江苏战略的高度出发,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以基层为重点,加大对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儿童健康事业发展的投入;继续实施基层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加大基层儿科、儿保医生的培养,加强相关设施设备配备,提高基层儿童健康服务能力。

二是协调教育部门改革儿科医学教育培养机制,进一步扩大儿科专业数量和招生人数。积极扶持条件成熟的院校增设儿科专业,进一步扩大儿科学专业人才培养规模,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临床专业医学生毕业后从事儿科医疗工作。

二是合理调整儿科、儿童保健医务人员薪酬待遇。进一步督促公立医院全面落实薪酬制度改革的要求,引导公立医院完善内部分配办法,统筹考虑儿科医师的工资收入水平,落实儿科医师各项待遇政策,大力提升儿科、儿童保健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优绩优酬。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要充分考虑儿童医疗工作特点,合理确定儿科、儿童保健医务人员工资水平,做到儿科、儿童保健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

四是促进儿科、儿童保健医务人员职业发展。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探索在职称晋升和主治医师岗位聘用中给予适当倾斜。在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和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儿科、儿童保健医务人员,予以重点考虑。

五是强化医疗卫生工作的宣传。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医务人员的正面形象以及医疗行业特别是儿童医疗的高风险性、不确定性,使社会各界能公平公正地对待儿科、儿童保健医务人员,营造尊重医师、爱护医师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联合公安部门加大对伤医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保障儿科、儿童保健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卫生健康事业!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