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谋全局、抓改革、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健康江苏建设开启新的征程。主动作为,统筹谋划,推动把人民健康放到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一方面,目标任务得以明确。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出台《“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健康江苏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实施的“十大行动”。南京等8个设区市相继召开会议,出台相关政策或中长期规划。另一方面,工作机制逐步建立。省委省政府成立健康江苏建设领导小组,省有关部门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各地也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和工作网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十大行动”中的责任。
二、省级综合医改试点持续深化。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抓任务分解和督查推进,年度医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一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步伐加快。省、13个设区市和59个县(市、区)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130家二、三级公立医院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166家公立医院对8万多名医务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出台《江苏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等文件,常州、泰州和徐州3市纳入国家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省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同比分别增长3.24%和1.67%,低于5%的控制目标。二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力推进。全省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均参与医联体建设,建成医联体314个。推进胸痛、卒中等“五大救治中心”建设,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覆盖率分别达36.7%和67.7%。全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接近60%,县域内就诊率接近90%。三是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建立短缺药品信息零报告和分级储备制度,保障基层用药和短缺药品供应。开展以市为单位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出台《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竞价、议价产品省级入围价格比现采购价格平均下降18.04%。全年累计网上采购药品631.47亿元,药品配送率达96.85%。
三、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科技和人才为支撑,不断改善医疗服务。一是基层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省扶持756个基层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开展基层卫生十强县(市、区)建设,建成69个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和682个省示范村卫生室,启动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设,新增59个省级基层特色科室。二是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三级医院总数增加到160个,新增民营医院床位2.22万张。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和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率分别下降2.8和3.2个百分点,三级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医疗质量安全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取得实效。三是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8项,总数位列全国第三。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六个一”工程和科教强卫工程,选拔培养12名医学杰出人才和一批重点人才,遴选建设16个临床医学中心和50个重点学科,累计引进71名特聘医学专家和15个卫生创新团队。选拔200名优秀中青年人才赴海外研修。新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4817名、全科医生956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1058名,组织900名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乡村医生近万人。
四、公共卫生服务成效显著。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全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一是健康城市建设扎实开展。3个国家级和19个省级健康城市试点建设进展顺利,实现全国卫生城市全覆盖。二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至14类55项,7大类重大项目实施进一步规范。三是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建成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31个,新增30个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获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圆满完成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和重大事故灾害伤员救治任务。四是妇幼健康服务得到加强。建成23个省级、52个市级和159个县级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优生优育各项指标持续好转。五是食品安全体系更加完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实验室和安全标准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发布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企业标准3456份。
五、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着力改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一是生育服务管理不断加强。深入开展“新国优”创建和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办理生育登记66.9万件、再生育审批14046件,全省出生人口数总体平稳,二孩占比达50%,出生人口性别比平稳下降。二是家庭发展水平持续提升。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发放扶助金24.2亿元、183.9万群众受益。率先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创建,遴选10个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新增医养结合机构89家。三是流动人口工作深入开展。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圆满完成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任务。
六、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强化传承创新,中医药服务可及性不断增强。一是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新增三级中医医疗机构5家,新建基层中医馆247个,4个单位获得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称号。二是人才培养和传承创新取得新成效。5位中医名家荣获“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称号,数量居全国第一。33人入选第四批全国优秀中医人才研修项目,53人成为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新增全国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19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顺利通过验收。三是中医药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新增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3家,组织开展中医药健康巡讲2000多场次、受益人群23万多人次。
七、党的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抓好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方位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开展“找补改提”“六个一”抓落实行动。深入推进以党建引领的文化建设,有效提振行业队伍精气神。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党支部组织力进一步提升,政治功能进一步强化。开展“远离回扣、廉洁从医”主题专项活动,组织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加强对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实行基本建设代建制。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新增全国文明单位5家。1名同志荣获白求恩奖章、8家单位荣获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44名同志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
八、其他各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一是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等数据库建设,实现信息传输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省、市、县三级健康信息平台初步建立,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试点稳步推进。二是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20个项目纳入中央投资,投资规模达27.23亿元。推荐6家单位作为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单位。三是综合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颁布实施,《江苏省献血条例》修订出台。实现省级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运行,顺利完成国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覆盖率达100%。对8650家机构进行依法执业专项检查,查处26家机构、查办案件809件。四是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组织各类新闻发布、媒体集中采访活动20余场次,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新闻稿件631篇次,微信微博推文1300余条,1人获评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3人入选“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月度人物。此外,国际合作、健康扶贫、安全稳定、政务公开、干部保健、离退休干部、对口援助等工作均得到较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