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苏卫妇幼〔2017〕13号)
发布日期:2018-02-01 15:10:10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省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全省高危孕产妇管理,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妇幼处。

联系人:徐妍,联系电话:025-83620709。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下载: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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