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政民互动> 统一咨询投诉> 咨询结果
详细信息
标题 婚假产假咨询
内容 请问最新的婚假是否是休15天?法定假日是否延期。产假是98+30+(15难产假)吗?法定假日是否延期呢?
提交时间 2019-02-02 13:36:08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19-02-11 08:28
内容回复

您好,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即共可享受婚假13天,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可以顺延。对于产假,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即共可享受产假128天,未对难产另作规定,其中延长部分的30天遇法定休假日可以顺延,谢谢。

答复单位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