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征集2026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3-16 14:25:2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自即日起公开征集2026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范围

建议立项制定、修订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和《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产品标准、地方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使用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能检测的地方特色食品标准中指标的检验方法标准等。

二、相关要求

(一)立项建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有关规定,以预防风险、保障健康、促进发展、赋能监管为目的,以风险源头管控、过程管理为重点。强化标准立项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营养监测评估和标准跟踪评价结果的衔接。

(二)立项建议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相对成熟的标准文本草案,预期能够解决经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风险评估证明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科学依据包括: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市场监督抽检数据、行业和企业调查数据、相关毒理学资料、膳食暴露数据及风险评估结果等。

(三)立项建议不应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委已立项或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重复。

(四)立项建议应当一并提出标准起草候选单位。起草单位应当具备起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所需的技术能力、水平和工作经验;在承担项目所涉及的领域内无利益冲突;能够提供相应资源和保障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起草任务。鼓励多家单位共同承担标准起草工作。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立项建议时,应填写《2026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附相关材料邮寄至省卫生健康监督指导中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征集工作持续开展,各单位、组织或个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提交立项建议,供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参考。其中,2026年立项建议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报送的立项建议经过规定程序审查通过后,列入2026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监督指导中心食品安全标准科  李墅怡

联系电话:025-86490023

电子邮箱:jswj_jdyc@163.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政编码:210008

附件:2026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doc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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