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江苏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2026-03-13 17: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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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全省卫生健康领域基础性、通用性和公益性等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工作。
《通知》明确,申报主体、申报项目和申报范围需符合《2026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规定,对于前期已有科研成果支撑且适宜转化为地方标准的项目给予优先推荐。其中,法定职业病诊断标准、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疾病诊断治疗指南/共识以及带有评比表彰性质的事项,不得作为地方标准申报。
根据《通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可根据相关要求,向江苏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自愿申报地方标准立项。收到省市场监管局转送的申报材料后,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将会同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研究,并根据全省卫生健康工作发展需要和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等,遴选拟推荐立项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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