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省级质量控制评估结果的通知(苏卫办职健〔2026〕1号)
发布日期:2026-02-05 15:19:07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省职业病医院、省卫生健康监督指导中心: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2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职业病防治和人才培训项目工作任务的通知》(苏卫职健函〔2025〕1号),2025年9-11月,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省级质量控制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全省共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59家。

根据《2025年江苏省重点职业病监测技术方案》要求,抽取其中的220家机构进行省级质量控制,其中:2025年度新备案机构39家,2024年度省级质控结果为高风险的机构35家,2023、2024年度连续两年国家质控存在不合格项的机构15家,2024年度被卫生监督机构行政处罚的机构15家,2024年度市级质控结果为高风险的机构10家,2025年1-6月体检量大于5000人次且疑似职业病检出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一半以下的机构28家,备案两年以上、未开展工作的机构11家,存在其他质量问题的机构3家,2024年度未纳入省级质控的机构94家。

二、评估结果

根据实验室间比对和现场质量控制评估结果,220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风险等级评估结果如下:低风险15家、占6.82%,中风险130家、占59.09%,高风险44家、占20.00%,未评级(未开展工作)31家、占14.09%,详见附件。与2024年度相比,低风险机构占比下降4.08个百分点,中风险机构占比下降5.01个百分点,高风险机构占比上升4.10个百分点,未评级机构占比上升4.89个百分点。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市级质量控制活动,确保年度内同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接受省、市级质量控制不超过1次,市级评估结果于活动结束1个月内报至省疾控中心。

(二)根据评估结果,我委将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实行风险管理,将高风险机构纳入2026年度省级质量控制范围。各地要把市级质量控制评估结果为高风险的机构及2025年度被卫生监督机构行政处罚的机构名单报至我委职业健康处。

(三)根据《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办法》(苏卫规(职健)〔2025〕3号),我委将从2026年起向社会公布不符合备案条件且逾期不改正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

附件:2025年度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风险等级清单.docx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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