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委(局)直属各单位,委(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做好2026年度全省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工作,现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苏市监标〔2026〕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申报主体、申报项目和申报范围需符合《2026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规定的要求,卫生健康领域推荐项目重点聚焦基础性、通用性和公益性标准,前期已有科研成果支撑且适宜转化为地方标准的项目优先推荐立项。
法定职业病诊断标准、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疾病诊断治疗指南共识以及带有评比表彰性质的事项,不得作为地方标准申报。标准草案不得含有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内容。
二、推荐程序
依据《2026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规定,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可根据立项指南向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自愿申报地方标准立项。收到省市场监管局转送的申报材料后,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研究遴选,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立项。
(一)项目报送
2026年3月20日前,申报单位按照《2026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要求提交《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 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各1份,标准草案PDF版1份,标准草案应参照GB/T 1.1-2020编写。卫生健康领域(含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申报项目,立项申报书中对口省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填写“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立项申报书空表可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cjgj.jiangsu.gov.cn/art/2026/2/10/art_78968_11728257.html)下载。
申报材料请同步报送省市场监管局邮箱(jsbzhc001@163.com)和省卫生健康委邮箱(jswsjkbz@163.com)。
(二)研究遴选
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会同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申报材料进行研究,根据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发展需要和地方标准立项指南,遴选拟推荐立项的项目。
(三)汇总报送
2026年4月30日前,省卫生健康委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函,提出拟推荐立项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负责宣传动员工作,面向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发动工作。
(二)各地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可以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申报立项,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朱福辉,025-83620578
省疾控局综合处赵士坤,025-83260612
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徐佳南,025-83759309
附件: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苏市监标(2026)15号).pdf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江苏省疾控局综合处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