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6-00023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6-02-11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关于确定无锡市人民医院等24家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11 17:49:40 浏览次数:

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20255月至20261月,省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完成了对无锡市人民医院等24家医院的评审工作。经202629日省医评委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对24家参评医院的综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无锡市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苏州市立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邳州市人民医院、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海安市人民医院、泰康仙林鼓楼医院、沭阳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拟确定南京市第二医院、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徐州市儿童医院为三级甲等儿童医院;南通市肿瘤医院为三级甲等肿瘤医院;徐州市口腔医院为三级甲等口腔医院。

三、拟确定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沛县人民医院、苏州科技城医院、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句容市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至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3620877,传真:025-83620812。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