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省管有关医院,省医管中心,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根据国家卫健委《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各地、各有关医院实际,现就2025年全省三级医院评审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截止2025年10月底,定等满4年的三级医院及定级满5年尚未定等的三级医院(详见附件1);定级满3年、不足5年且尚未定等的三级医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交评审申请。
因特殊原因影响评审的医院,可提出延迟评审申请,原则上延迟评审时间不得超过2年。
二、评审依据
三级综合医院继续沿用《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版)》;三级儿童、肿瘤、传染病医院继续分别沿用《江苏省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0年版)》《江苏省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0年版)》《江苏省三级传染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0年版)》。
为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评审工作将优化程序,不再采用千分制赋分,评审结果以日常监测数据为重点,结合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不定期检查、数据上报情况等综合进行审定。
三、评审申请
请各设区市卫健委及时通知有关医院,于5月30日前将评审申请材料纸质版(5份)和电子版报至省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医管中心”)。定等满4年的三级医院及定级满5年尚未定等的三级医院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今年评审,直接判定评审结论为不合格。
申请材料包括医院评审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医院自评报告、评审周期内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查结果(指检查部门下发的检查通报)及整改情况。
请各有关医院对照相关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认真开展自评和迎评准备。各设区市卫健委要按照国家卫健委《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规定做好二级及以下医院评审工作,省医院评审委员会将以“四不两直”方式视情组织不定期抽查。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联系人:顾昱晖,电话:025-83620877。
省医管中心联系人:王辉,电话:025-83627486,邮箱:ygzxjgpj@126.com。
省信息中心联系人:张国明,电话:025-83620753。
附件:1.2025年三级医院评审工作计划表
2.医院评审申请书模版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附件下载: 2025年三级医院评审工作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