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统一全省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和数据标准,根据《江苏省信息化支撑县域医共体业务协同与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基本业务规范(2024版)》(苏卫基层﹝2024﹞8号),我委进一步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南》和《江苏省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共享数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等近日印发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和各地实际,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具体情况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