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2 16: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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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依据《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组织对呼吸内科等1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开展了申报评审和周期满复核工作,经过临床客观数据评价、现场检查、审查核实等环节,拟确认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1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58个、限期整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2个(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2月18日。如有异议,请与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联系。
联系电话:025-83620798
传 真:025-83620812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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