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25年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9 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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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江苏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有关规定,依据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江苏省补充条款,省评委会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了三级中医医院复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相关问题请向我局书面反映。
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政编码:210008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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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