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医院医患沟通服务规范 第1部分:门诊》和《医院医患沟通服务规范 第2部分:住院》等2个江苏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4月13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有修改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429454256@qq.com。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 朱福辉
电 话:025-83268220
附件:1.《医院医患沟通服务规范 第1部分:门诊》征求意见稿
2.《医院医患沟通服务规范 第1部分:门诊》编制说明
3.《医院医患沟通服务规范 第2部分:住院》征求意见稿
4.《医院医患沟通服务规范 第2部分:住院》编制说明
5. 地方标准网上征求意见反馈表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附件1:医院医患沟通服务规范 第1部分:门诊(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医院医患沟通服务规范 第1部分:门诊(编制说明).pdf
附件3:医院医患沟通服务规范 第2部分:住院(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