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省管有关医院:
现将《江苏省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江苏省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苏卫医〔2013〕23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苏卫医政﹝2024﹞3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指导意见(2024年版)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