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本级)及省直中医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13 09:21:5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省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苏财绩〔2022〕51号)相关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3年度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本级)及省直中医单位共8家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局本级及省直中医单位”)进行整体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根据《江苏省中医药条例》、《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办〔2019〕59号),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纳入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负责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具体为: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起草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

(2)拟订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省中医药专项资金、基建投资的管理;

(4)负责直属中医药单位的预、决算和财务、基本建设及国有资产等管理;

(5)参与拟订中医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

(6)指导并监督中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实施;

(7)指导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中医药工作;

(8)拟订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9)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

(10)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11)承担省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汇总范围。
    本次省中医药管理局整体绩效评价由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本级)、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江苏省中医药学会、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八家预算单位构成。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本级)属于行政单位,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属于事业单位,江苏省中医药学会、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属于社会团体。

3、人员配置

局本级及省直中医单位年末实有事业人员1944人,其中:在职人员1938人,离休人员6人。

4、部门整体预算收支

2023年度局本级及省直中医单位资金预算收入849,294.16万元,资金预算支出791,698.3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1,492.75万元,预算执行率89.89%。

注:考虑到江苏省中医药学会、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属于社会团体,会费收入结转结余金额较大,部门整体预算执行率考核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预算管理

局本级及省直中医单位根据全省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原则,坚持收支平衡、增收节支原则,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方针,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综合平衡。预算编制强调及早编制、项目细化、真实准确、科学规范。预算编制实行“二上二下”程序。

6、项目管理

局本级及省直中医单位项目申报、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等事项严格遵循《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下达前会出台切实可行的、经过专家论证的项目实施方案,为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方向。项目实施过程中,省中医药管理局会及时进行跟踪管理,解决项目实施单位遇到的各类困难和疑问。项目完成后,省中医药管理局按照项目目标、实施计划等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挂钩。

7、政府采购

局本级及省直中医单位政府采购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和程序进行采购。

8、资产管理

局本级及省直中医单位均能按照国家及省级有关资产管理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关制度,如: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存货管理办法》,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与江苏省中医药学会共同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细则》、《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对资产进行规范管理,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资产管理实行综合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院科两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成立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监督组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时开展进行全过程监督。

各单位年末对固定资产及存货进行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除个别单位部分在用资产实际利用率低,资产管理不规范外,总体资产管理较为完善。

(二)绩效目标

1、中长期目标

省中医药管理局到2030年,全面建成规模效益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医疗优势明显,中医药健康服务功能健全,基本实现生命周期全覆盖。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学术传承体系完备,学术繁荣发展。中医药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取得重大成果,中医药产业蓬勃发展,全行业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中医药文化和对外合作交流取得积极影响。中医药高峰建设卓有成效,在全国形成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江苏中医药品牌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医药发展高地。一是构建现代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二是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三是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四是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增强中医药事业发展后劲;五是推进中药材保护和发展,促进中药产业转型升级;六是推动“互联网+”中医药,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七是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提升全民中医药健康素养;八是拓展中医药合作交流,扩大江苏中医药影响力。

2、年度目标

省中医药管理局2023年度通过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系统地收集、整理、总结和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证经验,进一步完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以德业双修、医文融合、理术并重、医药兼通为主线,通过经典研修、跟师学习、临床实践和素养提升,培养一批医德高尚、中医药理论功底深厚、医术精湛的中医临床优秀人才,为建设我省高层次中医药人才队伍、培育新一代名中医打好基础,积蓄力量;通过中药和中医护理骨干人才研修项目实施,培养一批职业道德高尚、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具备中药和中医护理领域传承与创新能力的中青年骨干人才,为我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建立高水平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创新平台,立项一批课题,加强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研究,提升中医药科研水平,切实提高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临床疗效与服务能力;通过开展质控培训、检查等工作,提升全省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市级以上中医院:加强专科中医内涵建设,加强专科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建设,及时总结形成诊疗方案,巩固扩大优势,带动特色发展,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独特优势。推动中医优势专科优质资源辐射基层,通过专科联盟、技术帮扶等形式,带动县级中医专科诊疗能力的整体提升;每季度根据选定主题开展专题性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全年主题活动不少于3个;开展中医药进校园活动不少于5场,结对学校不少于1所;“江苏中医药”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不少于500篇;创作中医药文化主题作品1部。

二、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思路方法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全面、分类开展、激励约束以及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围绕部门职责,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以部门履职情况为核心内容,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决策、过程、履职、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衡量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评价结果划分为四档:90(含)-100 分为优、80(含)-90 分为良、60(含)-80 分为中、60 分以下为差。根据计算结果,确定评价对象最后达到的档次。

(二)评价工作过程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在第三方机构与局本级及省直中医单位相关处室充分沟通的情况下,经认真调研,文献梳理,结合部门特点、突出评价重点,从决策、过程、履职、效益、满意度等方面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收集研究基础信息数据、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实地核查,力求全面、准确、真实反映部门履职效果。最终通过整理、汇总基础数据、调查问卷及相关资料,综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进行分析,依据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依据评价指标和评分依据,2023年度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综合得分均90分以上,绩效等级均为“优”。得分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决策

过程

履职

效益

满意度

评价总分

等级

1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6.00

23.48

27.78

28.00

10.00

95.26

2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5.80

24.91

29.70

27.43

10.00

97.84

3

江苏省中医药学会

5.10

24.68

30.00

25.40

9.57

94.75

4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5.20

25.49

30.00

25.40

9.68

95.77

5

江苏省中医院

5.50

24.27

29.05

26.50

9.53

94.85

6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5.60

23.47

28.04

27.50

9.50

94.11

7

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

4.89

23.08

30.00

27.00

10.00

94.97

8

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

5.80

24.61

29.70

27.43

10.00

97.54

三、主要绩效(共性绩效及主要绩效)

2023年,全省中医药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定位,以中医药强省建设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大力度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主要成效具体如下:

(1)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推动中医医院等级建设。新增3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4所定等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全省三级中医医院达到46所。二是发挥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导向作用。推动我省国考成绩持续争先进位,完成43家二级、45家三级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省考和国考。三是强化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印发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推进中医优势专科分级分类评价管理,全省Ⅰ、Ⅱ、Ⅲ类中医重点专科达291个。四是推进基层提升工程质效提升。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江苏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完成14个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区县现场评审,在全国率先推进基层等级中医馆建设。截至2023年,全省已建成三级中医馆748个、四级中医馆439个、五级中医馆179个,提前并超额完成83所基层五级中医馆改造提升任务,让家门口的“微型”中医院越来越接地气、顺民心、见新意。五是加强中医护理工作。召开中医护理质控大会和专业化培训基地教学经验交流会,组织2023年中医护理专业化培训学员统一招生,录取427名学员。通过上述举措,较大提升了中医药在基层的服务能力,让中医药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打通中医药服务基层的“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看到好中医。有利于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对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2)中医药科技创新取得新成果。一是扎实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研究确定项目建设方案和17项重点研究任务,推动5个创新中心在搭建临床研究协同创新网络、培养引进中医临床研究人才、改革创新科研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搭建创新中心骨干人才培训培养平台,组织创新中心主任和课题负责人参加首届江苏省中医药领军人才路演活动和“提升科研思维能力”集中培训。二是组织实施中医药科技创新项目。立足中医药临床应用和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实施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和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开放课题项目,分别立项支持242个、40个项目开展研究。推动三级中医医疗机构设立院级研究课题;获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3项,其中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三是加快推进省中医流派研究院建设。率先布局建设省中医流派研究院和吴门医派、孟河医派、龙砂医派、澄江学派等4家中医流派分院,搭建组织管理架构,印发《江苏省中医流派研究院建设方案》,明确中医流派研究4个方面11项重点任务,全面加强对我省地方中医流派文献资料、学术思想、诊疗经验、技术方法的整理挖掘和传承研究。科技创新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关键,上述情况体现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不断转化应用,为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保障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全面提升我省中医药科研整体水平;

(3)中医药人才培养迈上新台阶。一是强化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组织实施第三批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项目,遴选确定30名培养对象。开展第四批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集中培训。二是加强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推进省中医护理和中药骨干人才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完成4个基地的游学。三是推进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启动第二批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遴选确定培养对象65人;推进《江苏省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推动全省9个设区市开展省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累计培养学员685名,撬动各方资金投入840余万元;

(4)实施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加大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传播。一是深化学术组织建设。成立省中医药文化专业委员会,集聚中医药文化专业人才和资源优势,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和传播提供智慧支持。二是深化中医药文化惠民。连续开展“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健康巡讲活动,联合省教育厅开展“岐黄青春新传承——共融共促推动中医药文化科普教育活动”,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线上展馆9个,方便群众“云游基地”。三是深化中医药社会宣传。完成 “非遗里的望闻问切”、“中医药便民惠民采风行”、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短视频等宣传项目,打造标志性中医药文化精品,扩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四是高水准建设“江苏中医药”微信公众号,丰富选题设置和推送内容,及时发布中医药资讯,策划开展中医药文化主题互动活动,拉近广大群众与中医药的距离,公众关注度进一步增强。通过积极引导中医药社会宣传,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策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为推动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弘扬发展中医药文化,在实践中创新、在保护中传承,切实把中医药发掘好、发展好,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5)加强中医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监管水平。2023年省中医药管理局全力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组织开展全省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检查,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和专项巡查行动,开展中医诊所及中医(专长)医师依法执业专项检查,举办中医医院依法执业暨医疗质量管理培训。通过加强中医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相关举措,全面提升我省中医医疗服务监督管理水平,对全省医疗质量改进、医院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存在问题

(一)决策环节部分单位存在工作计划、中长期规划制定不够健全,绩效目标设定欠合理、绩效指标不够明确情况。

(二)过程环节部分单位存在预算执行偏低、部分指标执行超标准情况;个别单位在资金使用、资产管理、项目管理中不够规范。

(三)履职环节部分单位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准确、不合理,绩效目标未完成等情况。

(四)效益环节部分单位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不易收集佐证材料等情况。

五、有关建议

(一)加强决策管理,在年初计划编制、绩效目标设定等方面加强管理。

  (二)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与核算、规范资产、项目等方面的管理。

(三)加强绩效考核。

(四)加强效益指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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