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4-00456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4-11-29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拟批准设置“南京吾同口腔医院”公示书
发布日期:2024-11-29 16:51:35 浏览次数:

根据南京吾同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提交的《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我委受理了南京吾同口腔医院的设置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港澳台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权限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37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南京吾同口腔医院

设置单位:南京吾同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二级口腔医院

选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66号国泰金融中心2栋2楼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营利性

拟设置诊疗科目: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口腔病理专业;预防口腔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

投资总额:4244.94万元人民币

床位(牙椅):15张(59台)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受理电话:025-83620810、83620812(兼传真)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