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南京市栖霞区等3个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1-20

南京市、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近年来,你市认真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与钉螺控制并重的综合防治策略,深入贯彻《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江苏省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实施方案(2023-2030年)》,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血防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经过省血吸虫病消除评估组的现场评估和资料审核,现确认南京市栖霞区,镇江市丹徒区、扬中市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希望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血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敏感、有效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大力巩固血吸虫病消除成果,为推进健康江苏建设,提高人民康健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