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管有关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江苏省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全省中医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体系,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省中医妇科等10个专业质量控制中心遴选工作,经医院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现确定省中医妇科等10个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名单,并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省级中医质控中心按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国卫办医政发〔2023〕1号)、《江苏省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苏卫规医政〔2018〕6号)、《江苏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苏卫医政〔2023〕38号)、《关于加强全省医疗质量控制组织机构管理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20〕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医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中医医政〔2021〕5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质控中心建设和质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质控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专业医疗质量。各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要加强对质控中心工作的支持保障,做到有专职(兼职)管理人员、有固定办公场地、有必要办公经费,确保质控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加强质控中心日常管理,做好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等工作,充分发挥各专业质控中心在医疗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请各质控中心尽快提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组成人员建议名单,于10月24日前报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审核。
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宣思宇 025-83627101;电子邮箱:jsszkb@126.com。
附件:江苏省中医妇科等10个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名单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江苏省中医妇科等10个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名单.docx
抄送:省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