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卫生健康领域首次或者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全省卫生健康领域相关行政执法行为,省卫生健康委起草了《江苏省卫生健康领域首次或者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要求,于2023年7月27日—8月28日期间在互联网公布,公开征集社会意见,共收到意见1条,未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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