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卫生健康委申请,2023年7月28日,我委依据《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组织对苏州明基医院进行了现场验收,拟确认苏州明基医院为三级综合医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4日-8月10日。如有异议,请与省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25-83620985,传真:025-83620812。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