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中医医政〔2021〕13号)《江苏省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评价标准》等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83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五级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进行了现场评价。经专家综合评估,现将评价结论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反映。
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政编码:210008
附件:202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五级中医馆评价结论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