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改动态(第283期)
发布日期:2023-08-22

江 苏 医 改 动 态  

第283

江苏省深化医改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目    录

● 《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召开

● 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基层卫生地方性法规

● 南京市高淳区以绩效考核助推县域医共体建设

● 常州市武进区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六个统一”

● 淮安市洪泽区出台新政聚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 宿迁市宿城区探索建立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

《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召开

日前,《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广智、省政府副省长夏心旻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广智指出,《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是全国省级层面首部基层卫生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保障公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现实需要,是推动新时代我省基层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新形势下贯彻实施《条例》的使命感责任感。要领会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条例》的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各级政府要强化领导保障责任,相关部门要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医疗卫生机构要狠抓服务质量。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加快出台与法规相衔接的配套制度,强化人大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全面贯彻实施,为高质量推进健康江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夏心旻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拿出真招实招硬招,坚决把《条例》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需求。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基层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提高学习贯彻《条例》的实效性,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支持政策、强化协同配合,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扬州市卫生健康委、东台市政府、南京市高淳人民医院、常州市新北区奔牛中心卫生院、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分别就《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作交流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秦一彬,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思源,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健康委主任谭颖;省委编办、省人大机关、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基层卫生地方性法规

近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八章60条,包括总则、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协同发展、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

一、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条例》规定基层卫生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彰显公益、医防并重的原则。为更好地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条例》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基层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保障所需经费,优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条例》明确卫生健康部门作为基层卫生主管部门的职责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卫生相关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规划和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合理配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社区医院建设,依托现有乡镇卫生院建设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要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医保部门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育建设基层特色科室。规定政府及其卫生健康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加强其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提高其风险隐患早期识别和处置能力。《条例》还要求政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构建基层远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服务能力。《条例》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壮大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县乡村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明确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可以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对招聘人员确有困难的岗位可以不设开考比例。要求科学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合理提高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条例》还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激励力度,对骨干人才可以实行协议工资制;明确动态调整乡村医生补助标准,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对未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年满六十周岁的乡村医生,采取补助等方式动态提高养老待遇。

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夯实全民健康基础。《条例》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免费向辖区内公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在服务场所公示服务项目,同时规定不得拒绝提供或者扣减免费服务项目,不得对规定范围内的免费服务项目收费。《条例》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健康教育,对重点人群定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设置规范化的预防接种门诊,推行分时段预约服务,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等。《条例》还对肿瘤筛查、慢性疾病危险因素调查等其他公共卫生服务作出了规定。

五、做优基本医疗服务,持续提高服务质量。《条例》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基本医疗服务,支持其合理拓展医疗服务范围,鼓励其结合实际开展家庭病床、老年护理、医养结合、中医药等服务并提供支持,推动其与二级、三级医院统一治疗慢性病等方面的用药目录。《条例》规定推行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以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分级就诊、有序转诊;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完善并落实签约服务费用分担政策。《条例》要求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统一管理,推动医共体内和医共体间的床位、号源、设备统筹使用,要求牵头医院发挥更大作用。

南京市高淳区以绩效考核助推县域医共体建设

南京市高淳区组建“人民医院+6个中心卫生院”“中医院+2个中心卫生院”两个县域医共体。近年来,该区围绕“以基层为重点,提升全域医疗健康服务能力”的总体目标,不断优化医共体绩效考核方案,构建“1+N”考核模块,通过专项资金激励,发挥牵头医院的引领作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一、主要做法

(一)制定年度考核方案。从2020年起,区医共体管委会每年制订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从稳健运行、建设质效、重点工作、满意度测评、表彰与创新五个维度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设定基础分值、附加分值和对应分值格次。通过医共体自评、考核小组复评、医共体管委会审定,形成年度考核评价报告。

(二)细化创建考核模块。考核模式从单一整体考核向项目绩效评价转变,围绕医共体年度重点创建项目、医疗资源共享、医疗资源下沉、双向转诊、医护技质控、医防融合、教学科研等和专项工作(包括中医药工作、科室共建、安宁疗护、临床导师培养制等),梳理明确40个项目的任务、绩效指标和激励标准。

(三)实时督促工作进展。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每月印发《工作简报》,对六大中心运行情况、双向转诊数量、各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次、中医药服务核心指标、牵头医院四级手术和微创手术数量比例、医防融合项目进展等进行通报,并抄报区医共体管委会领导和各成员单位。

(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医共体建设,考核结果与专项经费拨付直接挂钩。首先根据40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测算应补助总额,然后根据考核评分,对达到优秀格次的医共体给予全额补助,合格格次的补助80%。补助总额确定后,医共体内部根据各成员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进一步分配,并报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取得成效

一方面,激励机制逐步健全。近3年,该区兑现医共体专项考核激励1014万元;2022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均绩效水平达到本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178%-217%,较2021年平均提升了7%(不含疫情防控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激励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平均收入达到区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平均收入的68%,乡村医生年均收入达到12.3万元。

另一方面,服务能力显著增强。8家中心卫生院建成省级基层特色科室4个、市级特色科室17个,覆盖率100%,特色科室服务人次占比达到35%。通过对双向转诊、医疗质控等项目考核,提高了医共体单位同质化管理水平。2023年上半年,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次和医疗收入分别同比增长8.16%、65.47%和32.36%。

常州市武进区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六个统一”

近年来,常州市武进区按照“龙头带动、城乡一体、资源集约、技术共享、管理同质、发展同步”的总体目标,上下联动、分工协作,聚力推进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努力构建“县域强、基层活、效能优”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区域卫生健康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突出“三个强化”,改革政策协同发力。一是强化顶层设计。该区将2家区级医院与15家乡镇卫生院分别组建武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医院两大医共体。配套制定县域医共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考核细则等,落实上转住院起付标准累计计算、下转住院起付线免于计算的住院双向转诊政策,形成医共体建设的政策体系和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设立医共体管理办公室,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统筹协调专家资源,推进专家基层坐诊、脱产对口支援、帮扶专科建设、开展双向转诊、基层专科托管等举措落地。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区、镇政府设立县域医共体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医共体内下派专家和远程会诊补助、基层人员培训、人才引进、考核激励等,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实行“六个统一”,内部机制高效运行。一是统一行政管理。医共体实行理事会管理模式,由理事会负责制定医共体发展规划、章程等事项,并对理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层履职情况开展监督。落实理事会决策机制,建立由医共体牵头医院与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二是统一医疗业务。建成开放共享的心电、影像、病理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等“五大集约化医疗服务中心”,为医共体内各机构提供一体化、同质化服务。实行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基层邀请、中心确认、远程会诊、提供意见、出具方案”的运行模式,确保群众就近享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三是统一人员管理。畅通医务人员上下流动,牵头医院定期安排专家到基层医院坐诊,选派业务骨干挂职基层医疗机构副院长(副主任),落实主治医师晋升副高职称前全脱产对口支援制度;各基层医院派员至牵头医院进修轮训,将上级医院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融入基层医疗机构实际工作。四是统一用药目录。实行用药目录集中统一管理,打通医共体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不同的障碍。成立药学联盟,牵头医院以合理用药理论授课、处方病历集中点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为主要内容对基层药学人员开展全方位培训,推进医共体用药服务同质化。五是统一信息服务。通过区健康信息平台,依托双向转诊系统、预约诊疗系统、远程视频会诊中心,为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提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远程会诊、远程教学等智慧医疗服务,建立磁共振、CT等大型检查基层预约制度,实现医共体内资源共享和技术共享。六是统一督查考核。牵头医院设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每季度对各成员单位医疗行为、医疗控费等环节进行监控评估。理事会负责实施落实医共体建设目标任务年度考核,督查考核结果与县域医共体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兑现、各医疗单位年终绩效挂钩。

(三)用好“两张清单”,医防融合走深走实。医共体成员单位与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合作,积极开展“疾控-医院”医防联合体项目探索。区疾控中心“主动服务、技术下沉”,选派能力较强的中层担任片区负责人,业务骨干驻点基层单位进行公共卫生帮扶指导,专业技术指导团队协同开展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同时,做好“两张清单”精准帮扶。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需求清单,疾控部门提供解决问题清单,医防双向清单对接,共同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举措。以项目促融合,充分发挥医共体牵头单位的专科引领作用,依托基层医疗机构的专科特色和全科资源,借助公共卫生机构技术支撑,积极开展辖区范围内常见病、多发病的早期筛查和干预,开展“消化道肿瘤高危人群筛查”“糖尿病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心脑血管疾病综合防控”“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和“肺癌高危人群筛查”等多项医防融合特色项目,打造区域防、医、康、养、护、健等医防融合一体化的健康服务综合体。

二、取得成效

充分发挥牵头医院辐射和带动作用,4家乡镇卫生院创成二级医院并成为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3家乡镇卫生院成为二级医院建设单位,5家基层医疗机构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推荐标准。今年上半年,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不包括诊所门诊部)门急诊约200万人次,同比增长20.65%;医共体牵头医院下转病人131人次,同比增长近一倍。

淮安市洪泽区出台新政聚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淮安市洪泽区积极创新卫生人才招引、培养、使用、管理和激励机制,聚焦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大力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区委、区政府出台《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优先考虑经济薄弱、偏远地区和卫生人才急缺单位需求,学历放宽至专科,取得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鼓励基层单位实施学费补偿办法招聘全日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优化程序、积极引进急需的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在薪酬待遇、生活保障、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区高层次人才政策。落实基层全科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岗位聘用政策,暂无空缺岗位的,可超岗位聘用。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积极落实上级岗位设置政策,在政策范围内最大化设置高级职称,缓解高级职称聘用压力。

二、全力做好高层次人才“四免”服务。今年7月,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高层次人才全方位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在教育、卫生领域工作的正高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提供“四免”服务:高层次人才在洪定点医院就医,免除全部医疗费用,享受绿色通道、专人陪诊、自选专家等服务;高层次人才直系亲属在洪上学的,可自主择校,免费入学;为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免费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的精装修住房,在洪连续工作5年后,可办理产权证明或给予80万元“购房券”;高层次人才持“大湖英才卡”,免费进入洪泽区方特乐园等特色旅游景点。目前,已筛选享受“四免”服务的高层次医学人才近百人,并完成公示。

三、努力优化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流程。每年的1月和8月,分别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卫生高级职称专业化实践能力考核,开展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安排专人对每位报考者、申报者全方位不间断沟通咨询、现场确认、反复检查、审核提交,进行手把手修改、一对一指导,按时上传、仔细审核、及时反馈。组织业务骨干,按照省最新政策口径,对医疗卫生单位相关负责人开展职称评审业务政策培训,对申报评审条件、申报评审专业、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医师晋升副高职称前到城乡基层服务要求、临床医生执业能力评价、申报程序及时间等进行解读,进一步统一规范、提高效率,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宿迁市宿城区探索建立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

近年来,宿迁市宿城区逐步完善政策体系,不断提升社区和居家健康养老服务质量,探索建立“1234”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

一、着力打造“一个阵地”。整合卫生健康、民政及属地资源,依托镇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通过基础设施改扩建,嵌入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老年健康管理、慢病管理、中医药体质辨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中医理疗、康复保健、家庭病床、延续性护理等医疗保健服务。同时,还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相关服务。

二、积极搭建“两个站点”。每个中心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站和护理站(或村居卫生室)两个服务站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站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服务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作为家庭签约服务优先保障对象,加强老年人多发病、常见病预防和早期干预。护理站(或村居卫生室)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延续性护理等上门医疗服务。其中,延续性护理可为长期卧床老年人、临终患者等进行褥疮护理、导管更换、伤口护理等服务。

三、健全完善“三类服务”。积极开展中医理疗、康复保健、心理咨询三类服务。中医理疗服务主要针对老年人常见的肩颈和腰椎等问题,开展中医推拿、贴敷、刮痧、拔罐、中医养生操等保健服务。康复保健服务由专业康复治疗师进行指导,利用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小型化、专业化康复设备,为辖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系统的康复训练。心理咨询服务由心理咨询师和志愿者定期驻点,为老年人制定个性化心理慰藉和干预方案,引导老年人形成积极健康的老龄观。

四、创新实施“四项联动”。去年以来,探索开发集“医疗、养老、互联网+护理”为一体的软件平台——“宿城医养e家”。该平台可实现手机APP、如意盒子、小象智能家庭医生和智能穿戴设备等四项终端联动,让社区健康服务更有温度,打造智能医养新模式。手机APP可实现个人诊疗信息查询、远程会诊、药品配送、家庭病床等功能。在电视上安装如意盒子,可实现人工智能全场景交互,为老年人提供在线挂号、智能导诊、在线问诊、健康监测、健康教育及健康管理等服务。智能穿戴设备可对老年用户进行持续健康医疗监测,及时高效掌握老年人健康状态,实现数据云记录,为诊疗提供数据支撑。小象智能家庭医生采用语音唤醒操作,方便老年用户使用,其智能监测系统可让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实时掌握服务对象信息,为其提供全方位医疗服务和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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