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管理,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20号),我委汇总了全省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许可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经批准开展产前筛查技术的医疗机构共有117家,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共有23家,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1. 江苏省提供产前筛查技术服务医疗机构名单
2. 江苏省提供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医疗机构名单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