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促进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委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8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42号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邮编21000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swjjcc@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江苏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联系人:李明,电话:025-86490082。
附件:1.江苏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征求意见稿)
2.《江苏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