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中医院等7所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06 1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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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江苏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关于下发2022年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苏中医医政函〔2022〕11号)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省中医医院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度对南通市中医院等6所评审周期期满中医医院和睢宁县中医院转设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论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6日至4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反映。
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政编码:210008
附件:2022年度江苏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
2022年度江苏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
1.南通市中医院 三级甲等
2. 宿迁市中医院 三级甲等
3. 太仓市中医医院 三级乙等
4. 丹阳市中医院 三级乙等
5.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级乙等
6. 如东县中医院 三级乙等
7. 睢宁县中医院 三级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