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消除母婴传播 江苏在行动
发布日期:2023-10-10

(新华日报:2023-10-9)

艾滋病、梅毒、乙型肝炎,这三大疾病让人闻之色变,而且会通过母婴传播感染胎儿或婴儿,严重威胁孕产妇、儿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我省一直高度重视这三大疾病的防治工作,特别是2010年以来,全省各地严格落实国家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消除母婴传播为目标,不断完善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服务网络,提升预防母婴传播服务能力,切实保障感染者权益,全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防治并重,成效显著

由于种种原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类疾病在全球范围内依然存在,传播途径依然没有消灭,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2006年起试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2008年在全省全面实施预防工作,2010年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三病整合开展预防母婴传播试点工作,到2015年实现全省三病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全覆盖。经过十多年不懈努力,我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22年全省艾滋病母婴传播率1.64%,先天梅毒发病率11.96例/10万活产,乙肝母婴传播率0.55%,提前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有关评估标准。

在此基础上,2023年,我省全面启动实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坚持母婴健康为中心原则,不断完善消除服务网络,规范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感染者权益,我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在政策保障、策略措施、服务能力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建章立制,策略先行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工作,许多防治策略等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2004年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之后相继制定艾滋病、性病、病毒性肝炎等防治规划,并同步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作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重要任务予以全力推进。

2021年,省卫健委、发改委、教育厅等26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江苏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四五”行动计划》,提出启动实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随后又印发《江苏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目标,细化具体目标和策略措施,深入实施规范服务、信息管理、实验室能力、权益保障、性别平等和社区参与等行动,全省全面开展消除母婴传播工作。

2004年,我省专门成立省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省长任主任,成员为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31家单位。2023年在省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基础上,我省建立由卫生牵头,教育、公安等11个部门参与的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部门协作机制,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多措并举,齐抓共管

全省各地密切监测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情况,及时掌握孕产妇感染发病水平和变化趋势,分析研判孕产妇感染情况,动态调整工作策略,不断提高全省消除母婴传播服务质量。

各地加强部门协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优势,开发针对性强、接受度高的宣传材料,利用“世界艾滋病日”“世界避孕日”“世界肝炎日”等主题活动日,组织开展消除母婴传播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进监狱等活动,全方位提高社会大众对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促进性别平等、权利保护,减少歧视,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规医疗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主动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和指导,大力推进一站式婚前登记、婚前医学检查、优生咨询指导等服务,引导新婚夫妇、备孕夫妻双方尽早检测,及早发现感染育龄妇女,及时提供干预措施,指导科学备孕。对单阳家庭实施健康教育、监测随访、生育指导等综合措施,避免非意外妊娠和预防家庭内传播。

加大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实验室建设,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和设备配备,不断扩大实验室检测覆盖面,在医疗机构皮肤性病科、妇产科等重点科室主动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咨询检测服务,积极动员易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行为人群和重点人群定期检测,不断提高实验室检测服务可及性和检测工作质量,及早发现感染人群。

重点干预,源头防控

围绕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全链条,聚焦青少年、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建立健全全程、规范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网络。

在高校入学教育中开设“青春健康第一堂课”,开展“江苏省艾滋病防治知识传播校园行活动”,在194所学校持续开展每学期3场的预防艾滋病和青少年性健康知识讲座,设立自愿咨询检测点、快检点、自助检测材料和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2届“江苏省大学生艾滋病防治同伴教育主持人大赛”,促进青少年养成健康行为习惯。

强化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全省18个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均对在治病人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肝炎病毒抗体和梅毒抗体检测;各县(市、区)继续全面实施100%安全套推广等娱乐场所行为干预措施。

关口前移,加强孕情早期监测。对于新发现妊娠女性,指导其尽早到孕妇常住地(或居住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卡进行产前健康管理。坚持逢孕必检原则,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作为孕产妇孕13周前或初次产检时的必检项目,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检测服务。

强化干预措施落实。将符合条件的感染孕产妇纳入“紫色”妊娠风险分级,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提供药物治疗、安全助产、随访监测等干预服务或转介至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实施干预,免费为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治疗服务,为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和100国际单位的乙肝免疫球蛋白,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免费提供发育监测、喂养指导、健康管理等常规保健服务,预防和减少母婴传播风险。

百花齐放,各显神通

预防和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创新思维,并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近年来我省多地卫健部门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探索出了一些宝贵的做法。

南京市强化青春健康工程,广泛开展青春健康“五进”(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单位、进军营)活动,推动青春健康俱乐部建设和青春健康同伴教育主持人培训,引导青少年全程关注参与预防艾滋病和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预防并减少新发感染。

无锡市完善以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建立母婴阻断关爱门诊,为感染孕产妇及暴露儿童提供病情监测与评估、规范用药、安全助产与科学喂养等“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南通市加大经费投入,扩大项目免费服务内容,部分地区为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的配偶/性伴免费提供相应检测服务,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免费提供HBV DNA检测,拓展项目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

苏州市将母婴阻断纳入优生优育疾病保险险种,对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发生母婴传播的进行相应理赔。联合苏州七彩阳光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合作开展“七彩温馨的港湾”——苏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宣传干预计划,对流动人口、青少年、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和干预服务。

徐州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注册“蓝风铃”强制报告信息系统。东台市妇幼保健院在院内设置临时庇护点,严格执行反家庭暴力和伤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雪中送炭,人文关怀

许多疾病感染者也是受害者,因此我省各部门严格落实并保障感染者权益,全面营造无歧视、关心关爱的社会支持环境。

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无歧视的医疗环境建设,坚持保护感染者隐私原则,健全消除医疗歧视制度,完善场所布置,规范服务行为,避免引起歧视或泄露隐私的标识,医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充分保障感染者的知情权、隐私权和决策权,主动公开感染者的投诉电话,保障感染者获得公平、有效、可及、安心的医疗服务。

全省各级卫健、民政、教育等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积极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等救助政策,努力消除对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入学等方面歧视。卫健部门免费为感染者提供药物治疗、健康咨询和健康指导服务。教育部门落实艾滋病致孤儿童免费就学政策,保障受教育权。民政部门按照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感染儿童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

医疗保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其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减轻感染者和病人医疗费用负担。司法部门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感染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省妇女儿童基金会组织实施“我助妇儿康”项目,对经济困难、高危孕产妇和儿童提供相关资助和心理援助服务。

与此同时,我省积极动员扶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工作,在疾病防治宣传教育、高危人群行为干预、随访服务和关怀救助等方面协同开展工作,为感染者及家庭提供支持与关怀。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尽管我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消灭母婴传播疾病是个漫长的过程,我省也还存在着消除服务地区不平衡现象,长期维持消除母婴传播目标任务艰巨,我省将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锲而不舍,继续努力,持续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行动,力争实现“零”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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