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改动态(第255期)
发布日期:2022-07-08 17:55:27 浏览次数:

江 苏 医 改 动 态  

第255

江苏省深化医改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目    录

● 省政协主席张义珍赴徐州专题调研加快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

● 我省推出深入学习福建三明深化医改经验新举措

● 常州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 淮安出台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 张家港全力打造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综合监管”新模式

● 盱眙召开深化综合医改工作推进会

省政协主席张义珍赴徐州专题调研加快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

近日,省政协主席张义珍率部分省政协委员就“加快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赴徐州市开展专题调研。

张义珍一行先后到沛县敬安镇中心卫生院、铜山区郑集镇中心卫生院、徐州市中心医院等地,深入了解徐州市在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省、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及基层卫生机构负责同志围绕“加快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情况,畅所欲言、建言献策。

张义珍指出,加快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责任重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徐州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全力以赴稳定经济增长,坚定不移守牢安全底线,特别是在加快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要进一步总结提升,加快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步伐。

张义珍强调,要明确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的功能定位,夯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基础,加快补齐基层短板,着力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确保群众就近享受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要坚持系统思维、优化布局,围绕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推动区域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持续提升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要牢记初心使命,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在不断研究和持续创新中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实现发展。要建立健全评价、监管、用人、投入、协同等机制,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希望各级各相关部门合力推动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为健康中国、健康江苏建设作出贡献。

徐州市委书记宋乐伟汇报加快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情况。他说,近年来,徐州市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着力打造“健康徐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卫生资源总量居全国地市级前列,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创建扎实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成效明显,区域性医疗中心首位度进一步提升。他表示,下一步,围绕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全市上下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整合、优化结构,着力提升优质医疗资源功能品质,创新实施名院名科名医“三名”战略,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步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

省政协副主席周继业,省政协秘书长黄继鹏、副秘书长邵建东,省政协教卫体委员会主任焦建俊;徐州市政协主席王强,副市长龚维芳、吴昊,市政协副主席孟铁林、金云女等参加活动。

我省推出深入学习福建三明深化医改经验新举措

日前,省医改办印发《关于深入学习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明确,我省深入学习三明医改经验11条新要求。

一、加强对深化医改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省委深改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医改工作。将深化医改工作列入省委深改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落实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双组长,各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医改工作。

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巩固扩大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成果,推进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成果落地。加强集中带量采购成果落地监测,促进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动各地将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结余资金及时拨付给医疗机构,重点用于相关人员绩效,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三、加快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设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启动条件、触发标准及约束条件,稳定调价预期;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开展常态化价格监测与评估,省本级及各设区市每年定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评估。

四、全面实行总额控制下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绩效和价值评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开展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人头、按APG、按病种、按项目点数、按床日等多种门诊付费方式,建立多元复合式门诊付费机制,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五、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并研究出台实施意见。合理增加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推动公立医院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到2025年,全省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5%。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鼓励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实施“年薪制”。

六、全面执行阳光采购制度。实现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用耗材均在省平台阳光采购,做到应上尽上、应采尽采、公开议价、阳光交易。健全阳光议价采购运行机制,动态调整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价格。发挥医保支付政策引导约束作用,将阳光采购情况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引导医疗机构网上采购、公开议价、阳光交易。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药店参与阳光采购。

七、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和指标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质控网络,建设省级质控平台,规范医疗行为。推广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提高临床路径管理入径率和完成率。推进全省医疗影像云平台建设,支持区域医学影像中心、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等发展。开展不合理检查专项行动,规范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细菌耐药、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工作指导。

八、加强绩效考核。全面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对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单位,次年度可按照5%的幅度一次性增核单位薪酬总量;对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良好的单位,次年度可按照3%的幅度一次性增核单位薪酬总量;对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合格的单位,原则上不予提高。完善对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公立医院内部考核机制建设。

九、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合理增长机制,以大型公立医院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药品、检查检验等费用增长监测,将医药费用控制情况纳入对公立医院的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各级公立医院均衡有序发展,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增加服务供给。

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持续推动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200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8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3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开展以基层首诊为主导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签约率稳定达到65%,其中基层首诊签约率达到20%。扩大商业保险支持签约服务试点。遴选确认新一轮3500名省级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推进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对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力度。

十一、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地方政府对医疗卫生机构投入政策,加大对公共卫生、中医、精神卫生、基层等的倾斜力度,提升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各级财政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专)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及政策性亏损等方面投入责任,强化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等方面保障。

常州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今年6月1日起,常州市所有定点服务机构提供长护险服务,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问题。目前,全市已完成160家机构申请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准入工作,核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总人数为12488人。

一、明确长期护理保险享受对象及筹资标准。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2022年度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标准每人为1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30元、医保基金划拨40元。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6个月以上的治疗病情基本稳定,并经失能评估为中度、重度失能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保障待遇。

二、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类型。根据护理服务形式的不同,分为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医疗机构住院护理三种类型。服务项目内容包括生活护理、医疗护理、护理辅具租赁补偿三类。生活护理,包括安全护理在内的21项内容,护理人员根据失能人员实际状态和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医疗护理,包括病情观察、管道护理、康复护理等内容;根据医疗护理服务形式的不同,分为家庭病床医疗护理和医疗机构住院医疗护理两类。护理辅具租赁补偿,包括长期护理必需且价格较高的护理辅具,含轮椅、护理床等9个品种。

三、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补助标准。一是在居家护理中,生活护理兼顾专业服务和亲情照护需求。对需要护理机构上门服务的失能人员,每月可按约定获得护理机构派出的护理人员提供的上门服务;对有亲情照护需求的失能人员,亲情照护人员在为失能人员提供生活护理服务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可按中度失能每日12元、重度失能每日20元予以生活护理补助;专业服务与亲情照护生活护理补助,两项合并计算。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在支付时,中度失能人员每月不超过900元,重度失能人员每月不超过1500元。医疗护理是对符合家庭医生上门预约服务中家庭病床建床条件并办理建床手续的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在限额内按比例进行补偿,限额标准每月为600元,限额内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补偿75%,个人支付25%。护理辅具租赁补偿为减轻失能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必需且价格较昂贵的护理辅具的费用负担,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对护理辅助器具租赁在限额内按比例进行补偿,限额标准每月为300元,限额内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补偿75%,个人支付25%。二是在养老机构护理中,生活护理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中度失能每日30元、重度失能每日50元标准进行补偿。对符合家庭医生上门预约服务中家庭病床建床条件并办理建床手续的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在限额内按比例进行补偿,限额标准每月为600元,限额内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补偿75%,个人支付25%。三是在医疗机构住院护理中,生活护理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中度失能每日24元、重度失能每日40元标准进行补偿;属于基本医疗护理服务范围的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补偿75%,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淮安出台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近日,淮安市委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将全面建立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基本完成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实现医疗保障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加便捷,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改革目标。

《方案》明确,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内容为“1+4+2”。“1”:建成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4”: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2”: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个支撑。《方案》对27项具体改革任务逐一明确牵头、参与单位责任。

《方案》要求,健全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待遇公平适度;完善筹资运行机制,确保制度运行稳健;建立医保支付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可控;构建基金监管机制,确保监管精准严密;推进医药服务改革,确保“三医”协调联动;优化医保公共服务,确保服务便捷高效;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协同配合和强化宣传引领。

张家港全力打造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综合监管”新模式

一、聚焦信用监管“核心点”。在饮用水卫生、中医服务、医务人员等7个类别探索信用管理措施,统一建立信用档案。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事中推行差异化监管,建立健全中医(备案)诊所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管理制度;事后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年度个体诊所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信用等级,主动参与执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二、突出医疗服务“生命线”。将医疗废物、放射辐射、饮用水等5大类对象纳入市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管理,11家医疗机构建成院内医疗污水在线监测系统,3家口腔诊疗机构试点开展器械消毒灭菌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工作。

三、着眼综合监管“覆盖面”。探索实施医疗机构“首评”制度,以职业健康分类监管为典型铺开差异化监管。深入开展依法执业承诺、依法执业自查,2021年度,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信用承诺书签订上报率分别为97.01%、71.4%,医疗机构年度依法执业信用报告上报率为95.21%。

盱眙召开深化综合医改工作推进会

近日,盱眙县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深化综合医改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全县综合医改工作情况,全面部署进一步深化医改工作。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提出,要深入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战略主题,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统筹社会、行业和个人三个层面,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高质量提升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充分放大“三医”联动效应。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助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三是统筹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220项疫情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大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力度,推广预防、治疗、健康管理“三位一体”慢性病综合防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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