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中医临床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根据《江苏省中医护理专业化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江苏省中医护理专业化培训基地遴选标准细则》的要求,经过材料审核、现场答辩等程序,拟新增江苏省第二中医院、南通市中医院、苏州市中医医院、常州市中医医院、连云港市中医院、扬州市中医院、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盐城市中医院、宿迁市中医院、淮安市中医院10家单位为江苏省中医护理专业化培训基地。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医政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6月27日。
联系电话:025—83620861。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