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型医院建设指引的通知(苏卫科教〔2022〕4号)
发布日期:2022-03-08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1〕59号)精神,根据《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85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我委《关于加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卫科教〔2021〕17号)要求,近期,我委组织制定了《江苏省研究型医院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引》),现予以发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建设原则

研究型医院作为医学科技创新的基础平台、生物医药创新的重要支撑和医院发展的新模式,聚焦疑难重症诊疗、医学科技创新和医学成果转化能力同步提升,是推动医院转型发展的有效途径。为引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由临床型医院向研究型医院转型发展,我省研究型医院建设遵循“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设置”的工作原则,结合省内医疗资源规划布局,与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建设等工作相衔接,按照全省研究型医院建设的目标任务,根据各医院建设水平与卫生科技创新能力,综合考虑区域协调发展需求,予以统筹安排,推动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诊疗水平高、业务能力精的省级研究型医院。

二、重点任务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要正确理解和把握研究型医院的内涵特征和功能定位,加大投入和资源整合力度,重点围绕以下5个方面加强建设:聚焦重大疾病防治需求,组建临床研究中心,瞄准破解“卡脖子”难题,组织开展科研攻关,研究制定疾病诊疗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规范和新指南。聚焦医疗模式转变,组建多学科诊疗中心,建立多学科高水平诊疗团队,实现学科和技术等优势资源整合,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系统化、个性化和精准化诊疗服务。聚焦智慧化发展,组建医学大数据中心,全面推进医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研究型医院的运用,重塑诊断治疗、就医服务和医院管理等模式。聚焦临床资源运用,组建生物样本中心(库),为发现人类疾病发生发展规律、发病机理等提供支持,为新药研发和诊疗技术创新提供重要基础,为医学科技创新提供支撑。聚焦形成转化链条,组建成果转化中心,按照“临床-研究-转化-临床”模式,建立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相互促进的临床科研融合创新机制,搭建成果向临床和产业转化的桥梁。通过加强研究型医院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医药卫生创新能力和重大疑难疾病诊治水平,为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和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要求

综合实力较强、创新优势明显的三级甲等医院,要将研究型医院作为临床研究的基础平台、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及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结合本单位整体创新能力和优势学科群等情况,认真学习《建设指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全面加大重点学科和支撑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建立等工作力度,并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形成有效、可操作的省级研究型医院建设方案。省级研究型医院意向单位的建设方案于3月底前报我委研究确定(市属医院建设方案须经设区市卫健委同意并加盖公章)。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附件下载: 江苏省研究型医院建设指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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