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和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省管有关医疗机构:
为提高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促进孕产妇抑郁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保障孕产妇和子代健康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孕产期抑郁症筛查干预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江苏省孕产期抑郁症筛查干预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版)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江苏省孕产期抑郁症筛查干预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