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我省儿童免疫规划的通知(苏卫疾控〔2022〕54号)
发布日期:2022-11-02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切实降低我省水痘发病率,减少水痘所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防范水痘聚集性疫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相关建议,结合国内有关地区和我省部分地区现行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策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23年1月1日起将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我省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水痘减毒活疫苗2剂次免疫策略。为切实做好水痘减毒活疫苗免疫接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深刻认识疫苗接种与人民群众健康的密切关系,从公共卫生安全、国家战略性和公益性的角度充分认识将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我省儿童免疫规划的重要性。各地应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江苏省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附件),及时制订本地具体接种实施方案,统筹解决接种所需资源,做好宣传、培训、实施和督导工作。

二、明确部门分工,压实各级责任

各级卫生健康、财政、药品监管、教育等部门要建立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的部门协调机制,全力保障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工作顺利进行。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所需注射器的采购经费以及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所需经费,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水痘减毒活疫苗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要在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中,将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情况纳入查验疫苗品种。各地各部门要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无缝衔接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把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三、加强组织培训,确保政策衔接

各地要做好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的各项过渡和准备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在启动水痘疫苗免费接种现场接种工作前,要配足配齐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辖区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工作人员技术培训,重点对实施方案的接种对象、接种方法、不良反应监测等内容进行培训,确保所有预防接种人员熟练掌握相关要求。同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强化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全力保障接种安全有效。省疾控中心要做好水痘减毒活疫苗招标、采购和分发供应工作;设区市、县(市、区)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做好疫苗储运、疫苗接种、疾病监测以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等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率维持在高水平。

四、做好科普宣传,开展健康促进

各地要统筹协调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宣传水痘疾病危害和疫苗免费接种政策,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参与接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充分了解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做好风险沟通和应对工作,加强对相关突发事件及舆情的监测,针对社会关切及时作出回应,取得群众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支持,构建正向社会宣传环境,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组织调研指导,加强工作评估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财政、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本地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方案调整情况的调研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问题,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卫生健康委。同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协同当地财政、教育、药品监管部门定期对各地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通报。

附件:江苏省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下载: 江苏省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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