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出生缺陷筛查阳性病例转介随访工作规范》的通知(苏卫办妇幼〔2022〕11号)
发布日期:2022-11-17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委属委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能力,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和儿童健康水平,我委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出生缺陷筛查阳性病例转介随访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附件下载: 江苏省出生缺陷筛查阳性病例转介随访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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