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10 16: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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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9号)精神,经自下而上推荐,全国评选办初审通过,现将我省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1日—10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实名书面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5-83620635。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9号)精神,经自下而上推荐,全国评选办初审通过,现将我省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8日—10月24日(五个工作日)。如对拟表彰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举报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受理电话:025-83620635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政编码:210008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8日
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
常州市天宁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
杨立美(女) 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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