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卫财务〔2021〕58号)
发布日期:2022-01-05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各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9〕64号)相关要求,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 江苏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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