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有关省属省管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母婴安全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21〕30号)精神,我委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 江苏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