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苏卫妇幼〔2021〕13号)
发布日期:2022-01-04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属有关医疗机构:

为促进我省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发展,提升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关于印发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21〕8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和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政处。

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联系人:徐妍,联系电话:025-83620709。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政处联系人:刘士胤,联系电话:025-83620573。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下载: 江苏省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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