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四批江苏省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苏中医科教函〔2021〕20号)要求,经各地、各单位遴选推荐和省级选拔考试等程序,并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郭顺等60人为第四批江苏省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培养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是培养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指导培养对象深入学习《第四批江苏省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要从人才发展战略大局出发,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支持培养对象参加中医经典理论集中学习、临床实践、跟名师学习及强素质封闭式住读学习等多种研修学习活动,并严格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和平时考核工作。
三、培养对象要珍惜机会,根据“读经典、做临床、跟名师、强素质”的研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需求,明确研修目标和任务,填写《第四批江苏省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任务书》(附件3,以下简称《任务书》),保证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自2022年2月启动,研修周期3年。中医经典理论培训、强素质封闭式住读学习等集中研修学习参照第五批全国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安排和要求,统一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于2月10日前将《任务书》(一式4份)报送省卫生健康委中医科教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委直属单位直接报送。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奇骏
联系电话:025-83620518
电子邮箱:huangqj_wjw@js.gov.cn
附件:1.第四批江苏省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名单
2.第四批江苏省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
3.第四批江苏省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任务书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