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药师居家药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药政〔2021〕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家庭药师居家药学服务管理,保障居家药学服务质量,促进药物合理使用,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江苏省家庭药师居家药学服务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下载:江苏省家庭药师居家药学服务指南
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药师居家药学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附表)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附件下载:江苏省家庭药师居家药学服务指南.docx
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药师居家药学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