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现场复核通过医院公示
依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62号)和《江苏省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验收评价表(试行)》(苏卫办医〔2011〕120号),我委组织对2021年三级医院的合格证到期和近年新确认的三级医院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进行了现场复核。现将现场复核通过的医院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
电话:025-83620810。
附件:2021年江苏省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现场复核通过的医院名单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
附件:2021年江苏省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现场复核通过的医院名单
1、江苏省肿瘤医院
2、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东院)
3、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
4、南京明基医院
5、南京同仁医院
6、无锡市中医医院
7、新沂市中医医院
8、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
9、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10、溧阳市人民医院
11、苏州市立医院
12、苏州九龙医院
13、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
14、张家港市中医医院
15、张家港澳洋医院
16、南通市肿瘤医院(南院)
17、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
18、如皋市人民医院
19、启东市人民医院
20、东台市人民医院
21、东海县人民医院
22、建湖县人民医院
23、泰州市中医院
24、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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